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银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根据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4年7月9日起,兴银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电池龙头”,场内扩位简称“电池龙头ETF”,代码:1597...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银国证新能源车电
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申购赎回代办
证券公司的公告
根据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宝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
证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
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4年7月9日起,兴银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电池龙头”,场内扩位简称
“电池龙头ETF”,代码:159767)新增华宝证券、银河证券和浙商证券为申购赎
回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可通过华宝证券、银河证券和浙商证券各营业网点办理本
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华宝证券、银
河证券和浙商证券的规定为准,华宝证券、银河证券和浙商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
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1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三)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45
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
(四)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00-96326
公司网站:www.hffunds.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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